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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时间:2024年10月13日


发布日期:2024-03-12 浏览次数:32539



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

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,各高等学校:

经研究决定,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(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)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:

一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

(一)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

文化科总分260分。

(二)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

文化科总分115分。

(三)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

文化科总分85分。

(四)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

文化科总分90分。

二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

普通类:文化科总分185分。

体育类:文化科总分185分,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80分。

音乐类(含音乐教育、音乐表演):文化科总分170分,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。

美术与设计类:文化科总分175分,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5分。

舞蹈类:文化科总分165分,舞蹈类专业省统考150分。

广东省招生委员会

2024年3月11日

 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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